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贵大党校〔2019〕3号)要求,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0月26日,茶学院、药学院、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分党校在崇德楼502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宗教事务条例》,第31期分党校全体学员、茶学院第10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和茶学院学生干部共40余人参加,本次学习活动由茶学院组织员、分党校第31期培训班班主任盛律平老师领学。
在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时,盛律平讲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时,盛律平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的《总则》和主要章节,着重强调了与高校和学生息息相关的部分内容。他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用科学的观点阐明了宗教的本质,要求广大学员认清宗教的迷信和“鸦片”的性质,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引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鼓足干劲,充满激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